正视网络时代的伦理困境

责任编辑:editor007

2015-08-21 17:18:12

摘自:纽约时报

8月16日,美国《纽约时报》刊登报道,指出美国电话电报公司帮助国家安全局大规模监听、收集互联网民众信息。具体而言,我们要做的就是提防“以目的正义证明手段合法”的道德陷阱,警惕“程序即正义”的法律陷阱,避免监听、监控成为伦理之殇。

8月16日,美国《纽约时报》刊登报道,指出美国电话电报公司帮助国家安全局大规模监听、收集互联网民众信息。尽管美国的监听、监视早已不是新闻,但一家美国电信巨头与情报机构间如此“自愿互助”且被曝光尚属首次。

“窃听风云”频发,惹得大家人心惶惶,也不禁引发我们对网络时代伦理和法律问题的思考。当信息技术使实时监控成为可能,当网络监管使国家安全得到保障时,技术的“双刃剑”也正“逼着”每个公民做出道德选择:是拒绝监控而使国家处于茫然的危险之中,还是让渡自己的部分隐私?难以纷说的答案,实际揭示的正是信息时代的伦理困境。

该不该监控?如何监控?监控到什么程度?这些都触及法治社会中,国家权力和个体权益应如何平衡的问题。在共同体中,个人让渡部分权利组成国家机器,目的是为了摆脱丛林法则,获得安全感;但是,如果国家权力僭越到可以任意监视私人生活,让人人处于被窥私的不安之中,那么这种安全感还有多大意义?也许正因为如此,不少国家才纷纷以法律形式限定了监听行动的种种禁区。

哲学家弗里德说:“当且仅当一个人能控制关于自己的信息时,他才拥有隐私。”在互联网时代,这未免太过理想化,现实的两难让每一种选择都变得进退失据。但是,倘若以大历史的眼光,重新思考什么才是人类更好的发展,会发现,叱咤当下的信息技术也不过是一种中立性的附加,会否具有负面的外溢效果,完全取决于我们以怎样的观念运用它。具体而言,我们要做的就是提防“以目的正义证明手段合法”的道德陷阱,警惕“程序即正义”的法律陷阱,避免监听、监控成为伦理之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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