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莹:今年将针对网络安全法开展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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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5 17:06:58

摘自:央广网

在我们马上就要审议的民法总则草案中,也明确规定了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正在审议的电子商务法中也纳入了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等规定

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于3月4日上午11时在人民大会堂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大会新闻发言人傅莹将向中外媒体介绍本次大会的议程和人大工作的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的提问。

南方都市报记者:去年几起网络电信诈骗案件酿成的悲剧引发高度关注,我们对此也进行了深入的调查报道,发现背后的源头是个人信息泄露。新闻发言人,将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的网络安全法将对个人信息的保护起到怎样的作用?多年来,一直有人大代表呼吁制定一部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请问有没有这方面的立法规划?

傅莹:最近媒体上有很多关于泄露个人信息方面的报道,确实令人震惊。互联网的发展,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大大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但同时也对保护个人信息提出了严峻挑战,这恐怕也是一个全球性问题。

中国是互联网大国,面对的情况、形势甚至挑战更加严峻、也更加复杂。从治理角度来说,我国采取的方式是在多项法律中关注和强化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比如2012年人大常委会就通过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中有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去年制定的网络安全法,也确定了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规则,明确要求网络运营商不能搜集那些跟它提供的信息无关的个人信息。另外,没有得到相关人允许,不能把信息转让给其他人。在我们马上就要审议的民法总则草案中,也明确规定了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正在审议的电子商务法中也纳入了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等规定。

今年准备对网络安全法开展执法检查,关注的重点之一就是现在社会上特别关心的问题: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和网络欺诈。通过执法检查,要推动更加严格地执行法律。新技术、新商业模式发展很快,对立法也提出了新的挑战,我们还是要不断地完善法律制度,跟上时代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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