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实名制全面到来 如何保障虚拟空间更“清爽”

责任编辑:editor006

2017-06-02 17:19:46

摘自:南方法治报

建个“马甲”就能上网造谣,拉个团队就能批量刷单、当“黑粉”——在网络空间,这种乱象将成为“过去时”。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正式实施,将对许多网上行为设立实名认证,旨在给网络营造一片安全、诚信的“清爽”空间。

  IC

据新华社电 建个“马甲”就能上网造谣,拉个团队就能批量刷单、当“黑粉”——在网络空间,这种乱象将成为“过去时”。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正式实施,将对许多网上行为设立实名认证,旨在给网络营造一片安全、诚信的“清爽”空间。

让谣言、诈骗远离网络

网络实名制又称“网络身份证制度”,其目的在于实现网络空间身份和现实社会身份的统一。面对网友身份虚拟化给网络环境治理和网络生态建设提出的挑战,早在本世纪初,管理部门、行业专家就频繁倡导互联网用户实名注册。

近年来,随着网络乱象频频出现,实名制已成大势所趋,微信、微博、支付宝、铁路12306等软件目前均已设立实名制门槛。此次网络安全法的实施,无疑意味着实名制的全面到来。

此外,实名制也能对社会行为起到制约和规范作用。近期网络直播、共享单车等新兴平台纷纷出台“黑名单”制度,用户实名制让种种违法违规和不诚信行为付出了应有代价。

织密个人信息“保护网”

网络安全法在推出实名制维护网络秩序的同时,也制定了周密的个人信息保护条款,最大限度地消除因实名制带来的公民信息泄露之忧。对于网络泄露个人信息的几种情况,网络安全法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明确要求,可谓封堵漏洞不留“死角”。

——针对网络运营者因技术水平不足、管理不善导致的信息“被动泄露”,法律抬高了网络运营者门槛。比如第二十三条规定,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同时明确网络运营者的安全责任,比如第二十五条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安全风险。

——针对网络运营者人为出售数据,获得经济利益的“主动泄露”,第二十七条规定,明知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不得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而此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司法解释中,也明确了严打网络公司“内鬼”,防止内部人员窃取、外泄信息。

——针对个人信息在收集、开发、利用中存在的泄露风险,法律提出了个人信息的合法、正当、必要使用原则。比如第四十一条规定,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

链接已复制,快去分享吧

企业网版权所有©2010-2025 京ICP备09108050号-6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93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