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网D1Net 2014年1月17日:
美国上诉法院2014年1月14日推翻了2011年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对于所有互联网流量必须由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来提供的规定。法院的裁决可能会产生重大的影响,促成分级定价模式,以及一些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不喜欢的虚拟服务。虽然目前没有直接的证据来证明其带来的改变,但这也许会对未来的某些服务产生巨大的影响。
随着统一通信,SIP和VoIP对足够的服务交付能力的依赖,以实现企业网络外部的高质量的实时沟通协作体验,这项裁决将非常有利于那些统一通信厂商。因为有这样一个情况,服务提供商/ISP可以把所有的UDP/VoIP流量降到低级别服务上面,随之会有确定或随机的干扰。明确的干扰会限制带宽的可用性。
对于所有的统一通信服务来说,都支持外部使用,远程坐席,移动用户等,如果现在拥有优质的服务,获得高质量的语音或视频质量是必要的,那么使用可用IP服务的能力可能会降低。这可能对基于云计算的IP语音,联络中心和统一通信服务产生重大的影响,因为这些不是由ISP来提供,而要依赖于其他合作伙伴来服务客户。如果客户的ISP需要优质的接入服务来支持实时流量给第三方,这是一笔额外的花费,必须加到云服务中。Verizon率先发起反对FCC网络中立规则的行动,它希望使用不同的服务定价模式。
这项裁决可以明确的一点是,假定在和当地现时政策不冲突的情况下,任何互联网服务/用户都有平等地使用互联网的权利。虽然有关于为什么以结构化的方式对流量,带宽,延迟和丢包的管理能优化整体性能的很好的论据,这项裁决能在一个广阔的领域给新的价格和交付模式打开大门,但不是所有的这些对用户的服务都有帮助。对服务提供商/ISPs,消费者,企业,内容提供商和新的应用程序和服务之间利益竞争管理的挑战将会非常重要。此时,除非有一个凌驾于最高法院或国会的行动,网络中立才不至于像现在的美国这样。很明显,服务提供商/ISPs坚定地相信他们需要管理和定价流量的能力来拥有有利可图的商业模式,如果这消除了下一代服务被广泛地采用,用户不需要支付来自他们的服务提供商/ISP的额外的费用这个机会的话,这势必对创新产生很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