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平台是主要流量来源

责任编辑:editor004

2016-05-27 10:37:59

摘自: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近年来,互联网销售渠道在多个行业显示出快速增长的势头。根据《2016中国电商红人大数据报告》,女性在“网红”店铺消费者群体中占到九成。孵化器以及相关经纪是“网红”的主要供给方;电商、广告、直播等则构成下游的变现渠道。

近年来,互联网销售渠道在多个行业显示出快速增长的势头。数据显示,2015年,阿里“双十一”创造销售额912.17亿元,同比增长59.7%;2012年-2014年,服装网购交易额从3188.8亿元快速增长至6153亿元,年复合增长率高达38.91%。“网红”作为互联网营销的排头兵,其创造的粉丝流量变现规模不容小觑。

“网红”即“网络红人”的简称,指在现实或者网络生活中因为某个事件或者某个行为被网民关注从而走红的人。“网红”经济以红人的品位和眼光为主导,在社交媒体上聚集人气,依托庞大的粉丝群体进行定向营销,从而将粉丝转化为购买力。

根据《2016中国电商红人大数据报告》,女性在“网红”店铺消费者群体中占到九成。这与“网红”店铺大多集中在服装、美妆等行业有关。伴随“网红”店铺向食品、运动户外、电脑外设等行业扩张,预计未来男性消费市场大有可为。2016年红人产业产值接近580亿元,包括红人相关的商品销售、营销以及其他环节收入。

具体看,在“网红”经济的上游,社交平台是主要流量来源。随着智能移动终端的普及,社交平台日渐繁荣。社交平台承担着聚集资源、间接孵化“网红”的作用,平台的影响力使其处于强势地位。社交平台主要分为综合性社交平台、自建社交关系平台和直播录播类平台。

其中,微博在综合类社交平台中最容易电商化。华斯股份此前投资微卖,切入社交电商行业。自建社交关系平台孵化“网红”,并通过电商等手段进行变现;移动直播平台在激烈竞争中不断探索多种变现模式。

孵化器以及相关经纪是“网红”的主要供给方;电商、广告、直播等则构成下游的变现渠道。分析人士表示,“网红”直播变现方式包括广告、代言、打赏、付费等方式,未来可能探索社群商演和“网红”IP变现模式,即“网红”参演电影、电视、网络剧、综艺节目等。

业内人士表示,“网红”变现实为通过粉丝变现。“网红”经济是一个全新产业,展现了互联网在供需两端形成的裂变效应,在制造商、设计者、销售者、消费者和服务者之间产生了全新的连接,展现了互联网全面融合新经济时带来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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