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改革全面推行后,法院不再采用院庭长听取汇报等颇具行政色彩的方式,实现还权于合议庭。图/视觉中国
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改革全面推行后,法院不再采用院庭长听取汇报等颇具行政色彩的方式,实现还权于合议庭。同时,符合司法规律的监督和协调配套机制尚未成功建立,“同案不同判”问题日益凸显,当事人对相同或类似案件,在不同地域、不同法院、不同法官、甚至不同时间得到的不同裁判结果,产生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力方面的质疑。而“同案不同判”现象也不利于法院建立公开透明的阳光司法机制,不利于让每一个当事人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看似相同的案件,裁判结果或标准并不一致,会影响司法公信力。当然,导致结果不一致的原因很多,有的是案情表面上大体类似,但其中的法律关系本质上不一致,结果适用法律当然不一致;有的是因为适用相同的法律,但案件具体情节、程度不一致,导致结果不一致;还有的是因为法律条文规定的比较原则,法官在裁判中行使法律赋予的自由裁量权,尺度不一致,这里面法官需要基于个案情况,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恶意、行为发生的时间、区域、当地经济水平等各种因素,总之,情况非常复杂。然而,追求“同案同判”又是社会公众普遍追求的看得见的公正,也是基本要求。因此,除了准确找到和正确适用法律之外,法官也要在个案裁判时关注其他法官、其他法院的案件,主动自我约束自由裁量权,借鉴司法经验,主动遵循上级法院和本院已经在先做出的生效裁判。还有些情况下,由于一方当事人诉请的主张、理由和证据,与对方当事人答辩的相应内容并不匹配,法官抓住的争议焦点和考虑的因素又与当事人的关注点有所差异,这就导致诉、审、判相脱节。所谓诉、审、判一致,指的是一整套位于诉讼法框架之下,符合案例指导制度要求的庭审与裁判规则,其目标是保障当事人诉与辩的主张和代理人的代理意见在庭审与裁判中得到准确、完整、恰当的审理与回应,同时建立起约束司法肆意、发挥法律共同体智慧、倒逼裁判说理和程序对抗的刚性机制。
中国并非判例法国家,但近年来一直在探索案例指导制度。2012年12月,最高法院发布第一批指导性案例,要求各级法院审理类似案件时应参照执行。2014年10月,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和规范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统一法律适用标准”。2017年7月,最高法院又出台《司法责任制实施意见(试行)》,明确要求承办法官审理案件时,应当对类案与关联案件进行全面检索并制作检索报告。
这是案件审理方式的一大变革,意味着律师可以拿着相关案例在法庭上提出主张,要求法官回答“这是不是相似的案件”“为什么做出不同的裁判”这样的问题。案例指导除了有助于弥补立法的滞后、疏漏、模糊等缺陷,有助于发挥司法主导作用等外,更重要的是有助于实现司法标准的统一,是实现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方式。
其实在过去,法官和律师也会自己去查询既往案例,但不会拿到法庭上公开争辩。现在,根据司法改革关于庭审实质化的要求,把所有的交锋都拿到庭审上来,用程序保障诉权。
案例指导就是同案同判,同案同判需要参考先例案件。上哪儿找权威准确的先例案件?这就要靠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国内外有许多法律数据库,数据量虽大,但不一定能找到法官需要的东西。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因此开始探索和试行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制度,作为确保裁判统一的制度保障,“出释入典”案例服务平台应运而生。
“法官最终有没有遵循先例?”“司法行为有没有留下公开记载?”这类疑问,现在都可以在“出释入典”案例服务平台上体现。同时,这也给办案法官提出更高要求,因为案子判出来后会对后案产生影响,会受到各界已经同行的检验。
经过近两年时间建设,北京知产法院“出释入典”平台一期已经完成并投入试运行,具备案例评审、发布、检索、智能推送和关联知识资源智能提供等功能。利用大数据技术,该平台可以提供专题专项案例分析,比如,根据需求,可以整理得出某地区侵犯音乐作品著作权案件中,每首歌的平均赔偿标准。
目前该平台已在互联网端部署并公开试运行,已做好正式上线并服务于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和相关公众的各项准备,下一步可以实现在法院内网的部署,并与法院内网办公办案系统对接,为法官提供文书生成、先例智推和大数据分析等服务。
法庭上的观点不管是否站得住脚,有理要争在桌面上,法官的裁判结果、裁判理论和裁判依据都要公开。技术可以推进公开透明,促进实现裁判的稳定性和一致性,而这两者恰是司法公正的基石,是解决社会治理公平正义问题的基础。
实现司法裁决的透明和稳定,几千年来都是难题。从商鞅立碑开始,我们在一点一点地走向公开。中国现在仍在解决司法公开问题的路上,但技术无疑有助于解决这个难题。是否公开透明、是否稳定一致,至少是两个可检验、可感知且相对客观的标准。在此基础上,才谈得上“裁判艺术如何”“司法效果如何”“我们的法理能否驱除恶法”等更深层次的追求。
技术再好,若人类拒绝使用,也无增益。现在的案例指导制度在很大层面上涉及审判程序和诉讼规则的改革,我们仍在试点。未来应该是制度和技术同步配合,在制度设计的基础上应用智能技术,从而促进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