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关于公布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

责任编辑:editor006

2015-10-19 14:59:16

摘自:工信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5〕82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要求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5〕82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要求,经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能源管理部门联合申报,专家评审,确定了14个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地区(含试点领域和数量),现予公布。

请各地区根据名单(见附件),结合《工作方案》要求,抓紧组织下一步工作。如试点领域及数量确有必要进行调整,试点地区需正式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提出变更申请。

联系人及电话:袁 令 010-68205367

传 真:010-68205368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100804)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家能源局

201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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