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建设的全球共识与我国的提振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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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震国

2016-05-05 13:35:53

摘自:论文网

建设智慧城市是人类城市发展史上的一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革命。为此,建议城市政府考虑建构地方性智慧城市建设市场化投入回报机制,包括设立“地方智慧城市建设附加税”、“地方智慧城市建设基金”、“地方智慧城市建设补偿奖励基金”等。

建设智慧城市是人类城市发展史上的一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革命。未来数十年,将是智慧地球、智慧国家、智慧城市崛起的战略机遇期。建设智慧城市,就是打造城市的智能大脑,使城市由各自为政转向系统协同、由被动承载转向主动服务、由程式化运转转向灵动化应对;建设智慧城市将涉及城市的所有领域、所有阶层、所有地域,将引发现代城市运行形式、管理模式、生产和生活方式的根本变革。这样一种革命性的城市建设的投入,将成为整体降温、局部低迷的全球房地产投资热之后的、服务于世界各国发展转型的新的投资热点,她对城市、国家和世界的经济拉动将是巨大和长期的。

一、智慧城市建设的全球共识

(一)城市:由“数字”到“智慧”的理念更新

1998年1月,时任美国副总统戈尔在一次学术演讲中率先提出了“数字地球”的概念,其核心思想是:用数字化手段统一处理地球上的各种问题,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与利用的最大化和最优化。1999年11月,首届数字地球国际会议在中国北京召开,并发表了“数字地球北京宣言”。由此,数字地球建设在全球迅速推开,其中,最具标志性的是数字城市建设。

正是基于数字城市发展的深化,2008年,IBM公司提出了“智慧地球”的概念,这一战略的主要内容是把新一代IT技术充分运用在各行各业之中,即把感应器嵌入和装备到全球每个角落的医院、电网、铁路、桥梁、隧道、公路、建筑、供水系统、大坝、油气管道等各种物体中,通过互联形成“物联网”,而后通过超级计算机和云计算将物联网整合起来,人类能以更加精细和动态的方式管理生产和生活,从而使全球“智慧”化,形成“互联网+物联网=智慧的地球”,尤其是“城市的率先智慧化”。

(二)城市:由“数字”到“智慧”的内涵深化

如果说,数字城市更多的是城市数据采集、管理、运用的电子化、数字化、可变化,而智慧城市,则是将有智慧的人脑与精准、联网的电脑及其海量的、可以共享的、能够深化的数字化信息流无缝隙对接、灵动化应用,使人的一切行为更加规范、精准、高效,使人的活动更加便捷、迅速、无障碍,使城市的消耗更少、成本更低、效率更高。

智慧城市,就是通过植入城市物体的智能化传感器形成物联网,实现对物理城市的全面感知;利用云计算,对感知技术进行智能处理和分析,实现对政务、城管、生产、环境、交通、教育、医疗、安全、家居等各种城市需求的智能化支撑;通过人与物的智慧连接,实现城市“智商”、“情商”的同步提高,从而使城市成为有技术、有文化、有灵魂、有生命、有头脑的物理与人文空间。

(三)城市:由“数字”到“智慧”的愿景转换

智慧城市将是一种更智能的城市:多平台协同联动、智能化情景感知、灵动化科学决策、智慧化自我完善。智慧城市将是一种更无限的城市:光网之城——千兆光纤进区、百兆光纤到户;无线之城——网络无所不在,人人随时“在线”;物联之城——城市每个“细胞”都被传感、均可联网;云算之城——云储存、云计算、云操控。智慧城市将是一种更高效的城市:管理扁平化——直接实时;服务智能化——即刻全面;时间银行化——利用充分;学习个性化——随时随地;运行智慧化——低耗高效。智慧城市将是一种更宜居的城市:环境自动保护、生态自我修复、交通智能通畅、人口自行调节、社会自然和谐、城市更加宜居。智慧城市将是一种更可控的城市:经济的智能调节、市场的智能监督、社会的智能管理、安全的智能管控、服务的智能满足、城市的智能联动。智慧城市将是一种更可续的城市:全面系统的预测、规划,适应、适配的运营管理,低碳、循环的资源利用,科学、适度的供给消耗,规范、可续的治理发展。

二、我国智慧城市建设的提振策略

(一)致力构建生态视野下的智慧城市五体系总体框架

智慧城市的建设、运行、管理应该是一个完整、系统的生态圈,她既能够自我补充修复,又能够自我调整完善,更可以规范持续发展。建议致力构建智慧城市五大体系总体框架,包括:

1、政策标准体系

智慧城市的统一网络、公共平台和各类应用系统建设与运行维护,需要统一、多类的符合智慧城市需要的标准和法规予以规范,其中主要标准包括:规范标准、技术标准、数据标准、接口标准、流程标准、平台标准、操作标准、管理标准等;主要法规包括: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智慧城市地方产业政策、资金政策、人才政策、市场机制、共享机制、运作模式和管理规定等。智慧城市政策和标准体系,不仅要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的智慧城市发展的规范,也要充分吸收国际上相关标准、规范的元素,同时,结合本地智慧城市建设所需,分步实施、动态完善。

2、资本产业体系

智慧城市建设不能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仅靠地方财政投入建设智慧城市,很可能导致建设缺乏连续性,也难以真正展现智慧城市的实际效果。因此,要把智慧城市建设与城市产业转型相融合,以城市智慧化带动产业现代化,用现代产业的增值效益反哺、投入智慧城市建设,从而实现智慧城市以需求定建设、因建设获增收、由增收促需求、因需求促发展的良性循环,形成国家、企业、社会多元驱动、共同参与的智慧城市建设投融资的市场机制。智慧城市产业体系主要包括:数据产业、平台产业、应用产业。这些产业不仅具有高投入、高风险性,而且是一个城市发展必须的基础性、战略性和高关联性产业。

3、业务应用体系

智慧城市建设要实现最大化的业务应用,其体系建设必须充分体现人本、便民、利市、惠企的思想,其应用板块将覆盖五大领域:一是城市环境宜居领域,包括数字土地资源管理、低碳生态规划建设、城市建筑节能环保、城市地下管网控制、数字城市网格管理、城市水系环境监测、城市智能电网管理、风景名胜旅游管理等业务应用系统建设。二是城市安全防控领域,包括社会治安打防控制、生产安全监督救助、行政应急预警指挥、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业务应用系统建设。三是城市生活保障领域,包括市民智能卡务、公共服务呼叫、便民基础设施、城市智能交通、数字医疗卫生、数字校园服务、数字社区生活等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四是城市公共服务领域,包括政府公共服务、政府内部网站、政府自动办公、行政审批监察、信访综合业务、政务视频会议,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技、统计、财政、公安、建设、环保、计生、文化、教育、旅游等管理数字化业务应用系统等。五是城市产业优化领域,包括低碳、循环、节能、生态、高附加值、信息、数字、智慧等新一代可持续、低消耗、能再生、智能化的产业等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其中前三个板块源于公众视角,后两个板块则出自政府和企业视角。

4、技术支撑体系

智慧城市技术支持体系主要包括“三层”、“二保”。“三层”是:一、网络层,通过城市统一网络与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的融合,向智慧城市公共平台以及各业务应用系统提供全市统一的网络基础环境和有效的信息传输服务高速公路。二、平台层,她承担着智慧城市数据交互枢纽、资源中心和服务中心的职能,由计算存储网络、资源数据中心、信息服务系统组成。三、应用层,这是构建在智慧城市公共平台之上应用服务系统,连接政府、企业和公众三大应用源,为他们提供城市环境宜居、安全防控、生活保障、公共服务、产业优化等领域的应用服务。“二保”是:一、政策标准保障,她为智慧城市建设、管理、运行提供规范的依据,为集体业务交互提供衔接的标准。二、信息安全保障,她是智慧城市有序建设、可持续运行的重中之重,包括安保的标准、制度、技术、规程、认证、监控、灾备等。

5、评价考核体系

评价考核体系是智慧城市建设、管理、运行是否满足需求、达到预期目标的衡量标,她包含了评价指标、评价权重和评价方法三个方面,其中权重和方法往往因城市实际状况会有相当的差异,而指标体系相对比较一致。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一般分为三级:一级指标4项——技术适用、应用绩效、投入产出、政策标准。二级指标19项——技术类: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资源数据、公共服务平台、业务应用系统;绩效类:城市环境宜居、城市安全防控、城市生活保障、城市公共服务、产业转型升级、政府绩效考核;资产类:投资融资环境、资金投入规模、产业经济效益、设施投资效益。三级指标(具体评价指标)数量众多,每座城市因地制宜,不尽相同。

以上五大体系中,资本产业体系是智慧城市的基石,以此体系为基础,形成一条城市从规划、建设到管理、运营和服务的完备产业链;技术支撑体系和政策标准体系是智慧城市的梁柱和保障,她用先进科技、法规标准,支撑和护卫着智慧城市的框架结构;业务应用体系是智慧城市的血脉,决定着智慧城市发展的需求、速度和方向,她包含了政府、企业和公众三大主体的各种应用;评价考核体系是智慧城市的衡量标尺,考量着智慧城市发展过程与最终结果的是否准确、真确、合理、合法、适度、适应,是否真正健康、宜居、安全、便捷。

(二)完善政府主导、行业参与、市场补充、有机分合的管理制度

1、完善政府主导体制

建设智慧城市是人类城市发展史上的一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革命。未来数十年,将是智慧地球、智慧国家、智慧城市崛起的战略机遇期。建设智慧城市,就是打造城市的智能大脑,使城市由各自为政转向系统协同、由被动承载转向主动服务、由程式化运转转向灵动化应对;建设智慧城市将涉及城市的所有领域、所有阶层、所有地域,将引发现代城市运行形式、管理模式、生产和生活方式的根本变革。对于这样一种革命性的城市建设的投入,将成为整体降温、局部低迷的全球房地产投资热之后的、服务于世界各国发展转型的新的投资热点,她对城市、国家和世界的经济拉动将是巨大和长期的。这样的城市发展的革命,理应由作为城市守夜人、服务商、规范者的政府来主导,因为她更能够带领市民、企业、社会掌控城市发展的方向、把握城市发展的脉搏、决定城市运行的效能。

我国试点的“智慧城市”建设城市,已经作了比较科学的顶层设计,但是尚缺乏推进、驾驭智慧城市建设的实体化的顶层机构,建议城市政府成立具有行政职能的“智慧城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下辖信息产业局(主管信息产业设备、产品制造和技术进步)、信息建设局(主管智慧化城市硬件规划与建设、软件编制与提升)、信息安全局(主管全市智慧化发展的软硬件综合安全保障),并设立市级“信息数据管理中心(负责全市智慧化数据的集成、分享、编研、利用)”。委员会主任由市级领导兼任,全面负责全市信息化、数字化、智慧化建设、管理工作。

2、建构行业参与平台

小政府大社会是世界各级政府行政方式改革的趋势,我国也不例外。广东省委领导前不久曾指出,小政府必然伴随大社会。其含义不外乎大政府可以靠小社会体制来维持,但小政府如果没有大社会体制的支撑,城市或国家的管理就会出现盲区、漏洞和局部的失灵,这是不应该也是不许可的。伴随城市的智慧化,也是城市走向小政府大社会的过程,繁复、严谨、高难度的智慧化城市建设与管理,没有全社会各行业的参与是难以想象的。

我国城市的智慧化建设虽然可能具有良好的行业和现代企业的技术与应用支撑,但尚缺乏联动协调的整合平台,建议城市政府构建“智慧化建设行业联盟”(归口市智建管委),协调智慧城市建设管理的行业自律、企业协同、技术攻坚、学术探究。

3、优化市场补充机制

鉴于智慧化发展将使城市政府更加紧凑,所以在有限的公共投入的基础上,依托市场参与智慧城市建设的投融资将会成为一种常态。目前我国智慧城市建设除了三大电信运营商出于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和市场竞争的缘故而有较大的硬件建设投入外,一般企业除内部智能建设有所投入外,参与智慧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的投入尚嫌不足,相关基金、金融衍生品更是少见。

为此,建议城市政府考虑建构地方性智慧城市建设市场化投入回报机制,包括设立“地方智慧城市建设附加税”、“地方智慧城市建设基金”、“地方智慧城市建设补偿奖励基金”等。

4、实行有机分合管理

智慧城市建设关系长远、涉及整体,必须总体掌控、分工负责,建议城市政府:统筹规划,并做到高起点、广覆盖、可衔接、分步走、能持续;统一管控,包括一个网络大平台、一个公共资源库、一种实施严标准。同时,根据实际,实行信息的分别采集、分类管理、分级共享;实行硬件建设的分项推进、逐步到位、有序运行。

(三)开发政府监管、特许运营、全市一体的网络平台

1、城市网络的政府监管

智慧城市时代,网络将成为每一个城市人融入社会、从事劳动、正常生活的主要平台、基本渠道和必备手段。因此,网络的正常运行、安全畅通、内容健康就显得格外重要。所以,监管的重任历史地落在了作为守夜人的城市政府的身上。政府既要保障用网各方的自由、权益,又要监督用网各方履行网上守法的义务。

为此,建议城市政府出台系统全面的“政府网络监管条列”和“市民守法上网规则”,以及“网络违法罚则”。

2、城市网络的特许运营

鉴于城市网络在未来智慧城市建设、管理和运行中的突出地位,以及政府负有监管责任的特性,建议城市政府的城市网络平台运营商应该由政府授权特许经营,其不仅要通过市场比选确定,而且必须以城市需要、市民满意、社会首肯为第一目标,同时兼顾低成本和适度效益。

3、城市网络的平台一体

由于历史的原因,目前世界各国城市网络的硬平台大多分而置之,其生成的年代有先有后、覆盖的领域各不相同、设备与管理水平参差不齐,虽然多年来投入不少,但因过于分散,致使设施的总体功能不强。

为此,建议城市政府能够对历史形成的归属不一、功能不同的分散化网络体系进行整合,引进各方投资,集中打造适应智慧城市需要、便于交互共享、高性能、大通量、智能型的一体化网络大平台。

(四)构建总源一体、设密分类、有序共享、安全保障的公共信息资源体系

1、公共信息总源一体

任何资源的效益最大化,在于资源的分类收集、交互共享、整合提升,信息资源也不例外。但如今的城市信息,无论国内国外,由于行政和社会管理的条块分割,重复式收集比比皆是,孤岛化现象处处可见,导致收集成本增加,利用效率不高,资源浪费严重。

为此,建议城市政府设立真正意义上的“城市信息数据中心”,负责对全市各类信息数据的分类收集指导、汇总集成编研、统一管控分流,并建构城市智能卡、城市管网信息、信息安全认证、信息安全监管、信息安全灾备、其他专题信息等公共服务类信息数据库,同时,通过统计、分析、建模,将沉淀的巨量数据进行关联化集成、深度化再造,形成一定形式的数据集市,从而提升信息数据的内在价值和应用深度与广度。

2、公共信息设密分类

任何信息在其自然散布的时候,也许并不涉密,甚至未必具有利用价值,尤其是那些并不显眼的基础性数据。然而,当一些信息数据,哪怕是普通的自然数据被人们按照一定的顺序、规则、方式、需求进行叠加、合成、换算、演绎之后,也许就会变成可用于传递信息的密码、能推演趋势的情报,甚至是事关国家命运、重大战役、尖端科技的绝密情报。许多政治、经济、军事情报间谍,往往就是通过不断收集公开发布的分散的信息,经独到的集成、研判而形成有价值的情报的。所以,一个城市的第一手信息数据可以通过各领域分别采集,而这些信息数据的汇总集成及其后续管理,必须集中统一、分类加密。

为此,建议城市政府制定“信息数据分类集成与加密管理规范”,对信息数据切实做到汇总程序严细、集成标准统一、分类加密严格、分流分享严控,并大量运用数据密钥、数据证书、享用审核、物理隔断的加密、防泄、监管手段。

3、公共信息有序分享

传统城市由于行政与社会管理的条块分割,导致大量信息数据重复收集、封闭利用、孤立分析。进入数字时代、迈向智慧城市以后,信息数据孤岛不复存在,信息数据的共享成为必然,但这也向人们提出了一个信息数据如何共享的问题。如果无序、无条件共享所有信息数据,不仅增加信息数据的分流成本,更会导致不必要的信息数据泄密,尤其是关系城市发展、涉及经济民生的公共信息数据。

为此,建议城市政府制定“信息数据有序分流与分享规范”,对信息数据切实做到分类有标准、分流有规则、分享按层级,同时,管理精细化、流程透明化、控制动态化、纠错智能化。

4、公共信息安全保障

信息社会信息是最大、最重要、最需要安全保障的资源,因此,需要在其形成、采集、汇总、集成、编研、存储、分流、共享、反馈的全过程,进行全方位的安全保障,防止因天灾人祸而导致的造假、篡改、毁坏、流失、泄密。

为此,建议城市政府制定“信息数据安全保障管理条例”,依靠市信息安全保障局,从源头、过程、硬件、软件等各个环节做好信息数据的安全保障,除了防范信息数据的造假、篡改、毁坏、流失、泄密,还应搞好分散、保密、多元多级的数据备份、应急预案、软件防黑,以及重要部门、关键环节的信息安全飞行督察和信息安全员的直辖派驻。

(五)完善政府管控、有序承载、有偿服务的城市公共网络平台

目前的城市,物理上存在着多个互相独立的信息网络,包括广播电视网、数据通信网、互联网、政务网、行业专网(金融网络、电力数据网)、话音网络,等等。这些网络的存在与应用,既是城市智慧化建设的重要基础,但又是城市真正智慧化发展的某种障碍,因为这些网络大多是不能互通的。建设智慧城市的目标是为了城市的宜居、安全、便捷、高效,所以,一个跨网络的、真正意义上广域的城市公共网络平台,必须定位于为城市公共资源数据和公共信息服务提供支持,并提供包括服务器集群、存储设备集群、操作系统软件及数据库软件集群、各类容灾设备等。

这一平台投资较大、技术复杂、工程浩繁、牵涉面广,但却是实现城市智慧化必须的基础性、关键性、掌控性项目,越早建设对后续发展越有利,为此,建议城市政府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优化城市公共信息平台环境设施

智慧城市公共平台环境设施包括一个中心机房和一套网络,即智慧城市公共平台机房、公共机房管控体系、预留扩充空间。

2、健全城市公共信息平台核心网络

智慧城市公共平台的核心专用网络连接了中心机房、政务网络、广播电视网络、运营商网络、各项业务专网(包括电力数据网络、金融专网)等等,并向上述网络以及互联网发布相关信息。建设城市公共平台核心网络,使城市能够在信息通信层面对所有信息进行统一监管,并结合数据中心的建设,可以对城市的所有数据进行管控与处理。政务网络与各行业专网、广播电视网均连接到中心机房,网络结构共分三层:核心层,完成大量的数据路由与交换;汇聚层,接入本地的服务资源,并且接入城市所有能协调的外部网络;访问层,提供外部对公共平台的访问。

3、增强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存储功能

采用云存储的思想来架构智慧城市公共信息平台的存储功能。在前期规模不是太大的情况下,可以先采用传统的方式存储信息。当数据量沉淀到一定规模的时候,应该引入云存储模式,这是云计算概念的延伸,是通过集群应用、网格技术或分布式文件系统等功能,将网络中大量不同类型的存储设备通过应用软件集合起来协同工作,共同对外提供数据存储和业务访问功能。云存储系统,是智慧城市公共信息平台数据存储巨量化、共享化、便捷快速交互化的必然选择。

4、丰富城市公共信息平台计算资源

智慧城市公共信息平台计算资源主要由可平滑扩展的服务器、可方便部署和变更的操作系统软件及数据库软件组成,计算资源管理可均衡地分配城市公共平台数据中心和各类公共服务的计算能力。智慧城市公共信息平台计算资源建设分为资源与管理两个系统,资源系统包括:公用机柜、电源、主机、存储、系统软件(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虚拟化软件等等;管理系统包括:门户网站、应用提供商管理、产品(服务)管理、业务受理、客户管理、计费账务结算、信息资源管理、平台运营管理等。从资源服务利用与提供的角度,该平台不仅数据可供自用,而且能够在集成、整合的基础上为全市各方面提供大量的基础数据,还能提供包括主机托管、主机租赁、整机租赁和虐拟主机服务的平台底层资源服务。

(六)建立政府责任不卸、具体操作不包、社会监督不弱、服务质量不差的智慧城市长效管理机制

智慧城市建设是城市发展的需要、广大市民的期盼、社会企业的愿望,那也就一定是城市政府公共服务内涵的应有之义,所以,政府应该责无旁贷、市民理当积极支持、社会企业共同参与。但作为未来有限的小政府,智慧城市建设管理的整体责任可以承担,具体操作却不能也不应包办;作为对未来城市所有各方发展共同需要的一种满足,智慧城市建设与管理必须接受社会各方的全方位、强有力的监督;作为一种高智能、无缝隙、人本化的服务,智慧城市的服务质量必须是高效、优质、个性的。

如何保证上述目标的实现并可持续化,建议城市政府尽早建构包括购买服务、委托办理、特许经营、奖励监督、公司保险、评价整改在内的智慧城市长效管理机制。

1、政府购买服务

由社会各方分散代为采集相关信息数据,公益、科研、专业组织或企事业代为部分不涉密、不侵犯隐私、不影响经商等的信息数据的分析、研究。

2、委托特许经营

委托专门机构进行与智慧城市相关的公共事务(某个专项、某种平台、某些管理)可控制的代办或特许经营。

3、奖励社会监督

运用市场机制,对举报、消除、防范智慧城市建设管理中问题的个人、单位、组织的奖励进行制度化固定。

4、引入市场保险

对某些关键性、高危型、重大的涉密、涉危、涉及质量的事项,除了人防、技防、制防,还可引入社会保险动力机制,让保险方出于自身减赔、零赔的利益考虑,主动地帮助城市智慧化找问题、补漏洞。

5、组织评价纠错

组织市民、企业、非政府组织,动态、及时地对智慧城市建设管理进行客观、公正、科学的多指标评价回馈,并建立对应的纠错机制(人工制度化与机械智能化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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