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

责任编辑:editor006

作者:唐画女

2017-04-29 17:30:45

摘自:青岛新闻网

“城市病”越来越成为制约城市竞争力和幸福感提升的主要因素。2015年12月,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完善城市治理体系

“城市病”越来越成为制约城市竞争力和幸福感提升的主要因素。2015年12月,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解决城市病等突出问题”,明确要求积极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城市治理和服务水平。

一、智慧化建设是城市治理的现实需要

纵览全球城市发展史,城市的发展与治理无不以技术的适应和运用起到决定性作用。中国曾经在农业文明时代创造了辉煌的城市文明,能否把握住新一代技术革命机遇,创新发展城市治理的新高点,实现新时代城市文明发展史上的超越,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我国整个现代化事业的成败。

智慧化建设为城市治理体制改革提供指引。近年来屡屡出现的“城市病”热点事件表明,我国城市传统体制的治理能力和效率有待提高。我国正处于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关键阶段,城市居民关于权利实现问题将长期成为城市治理矛盾热点高发区域。智慧城市建设是推动城市治理体制改革的可行之路。

智慧化建设为城市治理现代化提供动力源。青岛市作为国家沿海重要中心城市,要实现城市发展目标,实现与城市定位相匹配并能提供原动力支持的城市治理,需要将智慧城市建设作为解决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中众多矛盾的利器。

智慧化建设是城市管理全局战略的必然选择。智慧城市建设运用技术手段统领了城市中的人、事、地、物、情和组织等各个要素,从根本上推动资源配置效率的提升,从而为各类城市生产生活主体提供了更便捷、更满意的选择途径。

二、青岛城市智慧化发展现状及困境分析

“十二五”时期,青岛市和部分区市相继出台智慧城市建设方面的规划,各级政府均不同程度地把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大智慧化手段运用作为创新点,不断推进城市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便民服务和城市管理智慧化建设。市民在交通出行、生活服务、政府办事等各个领域运用“互联网+”手段已经成为一种时尚。同时,这种时尚需求对传统城市活动模式和手段的变革压力也越来越大、冲击面越来越广。

相较先进地区和城市治理需求,青岛市智慧城市建设水平还相对滞后,在顶层设计、制度建设层面尚不完善;在部门协调、资源整合方面还需要加力;信息化、智慧化技术和项目的研发应用还没有深入、惠及关键领域,覆盖面还较狭窄;智慧城市建设触及的思想解放、体制变革等深层次问题还缺少系统探索和试验。在建设过程中,制度设计、规划缺乏充分的统筹考虑;基于财政投入、业务管理体制分割以及信息化发展基础不一等原因,没有形成统一标准、统一规划衔接。

从技术层面来看,信息技术及其产品具有快速换代特征,实践中一些智慧城市系统产品寿命短暂、多代系统并存冲突、投入产出比不高。城市治理主体与技术发展潮流接触得不充分、甚至脱节,会加剧这种不均衡。打车软件与传统出租车冲突等事件显示,一些领域的社会面外围已经被信息化、智慧化变革占领,但传统体制机制依然守旧不变,技术矛盾会上升为体制层面冲突。

在城市治理实践层面,在开放社会面前,政府内部传统的部门分割状态一时难以变革,智慧城市建设所要面对、解决的问题将超出任何一个或几个政府部门职能范围。传统模式衍生出来的既得利益,会竭力为传统体制争取生存合法性,这种“盘踞”成为了智慧城市建设面对的主要挑战。

在操作设计层面,各部门对信息化、智慧化的方向定位、实现路径、政策和资金投入的把握不相一致。城市信息化、智慧化规划线条粗略,缺乏可行、强有力的机制保障和可操作的量化、标准化评价体系。智慧城市建设尽管多方有所参与,但许多地方、许多行业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前路迷茫、后劲不足的困境。

三、基于青岛城市自身定位的智慧城市建设展望

青岛市中心城市建设目标的实现,要依靠高效率的配置能力来聚集更多优质资源。这就要求青岛城市治理要高点定位,更加紧密广泛地运用最新科技成果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支撑青岛城市竞争力和幸福感的提升,实现“弯道超车”。

建立科学有效的智慧城市建设工作体制。从国内深圳、无锡、宁波等先进地区经验看,智慧城市建设均由城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主抓,成为城市“一把手”工程。智慧城市涉及城市建设等各个方面,城市治理体制的调整与落实需要党委政府从全局、长远和根本抓起。要将智慧城市规划作为全市总体性战略规划,形成对全市各层次、各领域城市治理力量的统筹导向作用。要成为各级“一把手”工程,建立专门工作机构,逐步建立健全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行动规范,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关系全市治理根本性问题的项目。

统筹利用多方面的资源和力量。智慧城市建设有必要依托高水平的智慧产业发展和广泛的社会应用,带动整个社会资源的变革。要注重引进、借重社会技术力量,开展基础研究和试验探索。通过制度设计和政策支持,建立起政府和市场投资共建、共享的机制,把智慧城市项目建设作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扩大运用多样化的投资和项目管理模式。

处理好城市治理需求和技术发展的关系。智慧城市建设是城市治理需求和信息技术发展两轮驱动的结果。社会对智慧城市建设的需求主要产生于对传统模式的挫折感和对新一代信息技术红利的期盼,因此要把政府管理和业务开展需求,与市民、企业需求有机统一,把握好需求压力,形成智慧城市改革的牵引力。在运用技术、享受技术红利的同时,还应注重防范处理信息安全、技术整合衔接等技术风险;处理好城市治理手段过渡、体制转换等问题,防范社会风险。

运用好立法与行政两个工作手段。智慧城市建设涉及城市深层次、全领域变革,需要足够坚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和足够高位阶的顶层设计来统筹。青岛市作为计划单列市拥有较高位阶的地方立法权,可以在将智慧城市作为城市发展战略的同时,用立法来保障规划的权威性和执行力。要用好行政执行力,在关键领域和行业分批、分阶段规划项目,通过项目让智慧城市红利得以具体化,增强市民、企业在智慧城市建设中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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