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江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带领有关人员深入到该省宜春市袁州区检查了解食品安全监管情况时,在宜春中心城区朝阳西路经营食品小超市的刘美珍高兴地对检查人员说:“如今市场监管部门视食品安全无小事,监管很到位,服务态度好,办事效率高,今年国庆前夕,由于超市刚开业事情较多,还抽不出时间办理证照手续,没想到我就只一个电话,辖区市场监管分局工作人员就主动上门,免费为我照相,手把手地帮助填写表格,不到3天就为我办好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送证照上门,帮助悬挂,我可以安心经营了。”今年以来,袁州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创新思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今年以来,袁州区市场监管局以经营者自律、商品质量为食品安全监管切入点,不断创新思路,在辖区大力加强市场主体资格审查,强化责任意识,强化监管模式改革,强化监管部门合力,层层落实工作责任,通过多种手段,有效维护了全区食品安全,未出现因工作人员不作为而发生的区域性、系统性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监管取得实质性成效,受到江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好评。
实施仓储监管。今年3月份,该局根据群众举报,查获了一商户租用宜春中心城区郊区一民房作为仓库,采用无店铺销售、送货上门方式,向周边县市兜售假冒伪劣食品,将送货下乡演变为“送祸下乡”。为此,该局在全区范围内推行食品仓储监管机制,食品经营者在销售场所之外用于存放所经营食品的仓库及其仓储活动,须到当地市场监管分局办理备案手续,并将备案信息及时录入“监管通”系统,对食品经营仓储场所张贴统一的“一仓一牌”标志,接受社会监督。
开展“创星达标"。为强化食品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实现“进销可溯、行为可控、违规可查、责任可究”的目标,该局以点带面,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食品经营户“创星达标”活动。该活动实行统一评选条件,统一评分标准,统一星级设置,分创建、初审、综合评审、公示、公布结果等五个阶段。评审总分为200分,考评得分低于140分的单位列为警示单位,达标(一星级)单位需得分160~18O分,每年评选一次,逐级定星,动态管理,降级不限。并实施“一票否决制”,凡出现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的经营单位,直接列入警示单位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力、效果不佳的,依法予以处理。
注重抽检分析。该局在全国招录一批文化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成立食品质量监测中心,购买食品流通检测车,添置气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等检测设备,共可检测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物、食品非法添加、水果农药残留、肉类产品兽药残留及三聚氰胺、吊白块、防腐剂、二氧化硫等100多个检测项目,并制定抽检计划,做到食品品种的时令性与季节性特点相结合、时下与以往食品检测结果相结合、百姓关注的消费热点食品与消费场所相结合、点与面兼顾原则相结合“四个结合”。抽检地点覆盖全区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杂店、专卖店等各种业态形式的食品经营者。并坚持每季度对检测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分析,从食品品种、监测场所、监测区域、生产地、检测项目等多角度分析全区食品质量状况及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明确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并明确监管和监测的重点,使食品安全监管做到有的放矢。
推行跟踪监管。该局在试点先行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在宜春中心城区大中型超市、农贸市场全面推广食品安全监管员制度。当地市场监管分局向辖区每家超市、农贸市场分别派驻2—3名食品安全监管员,开展日常巡查和食品快速检测,防范食品安全隐患,提出消费警示建议,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与举报,并帮助食品经营者建立和完善进货验收、仓储保管、售后服务等制度。与此同时,该局针对当前农村食品市场出现的一些新情况,以行政村为单位制作了《农村食品市场安全监管示意图》,并不定期抽调人员在当地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卫生防疫站、村委会等部门的配合下,深入各乡镇集镇、行政村开展以查证照是否齐全、是否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是否销售过期食品、是否销售“三无食品”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行动,消除安全隐患,全面规范食品经营户经营行为。
据了解,今年以来,袁州区市场监管局共检查食品经营户4670户次,检查超市、集贸市场、农贸市场等各类市场380余家,抽检各类食品80余批次,捣毁食品类售假窝点9个;查处各类食品案件35件,查扣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150余公斤,取缔食品无证无照经营户17户;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3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2.5余万元;建立食品安全示范店19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49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