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海口市民周先生反映称,他的妻子在海南一家医院生小孩,11日出院时办理了小孩的出生证。出院后不久周先生就接到了“发补贴”诈骗电话。骗子自称是该医院的工作人员,还能准确说出孩子的姓名。(11月19日《南国都市报》)
骗子对事主的信息掌握如此精准,实在令人“细思极恐”。推销保险、理财产品、房子装修、婴童用品……生活中,由个人信息泄露导致的各种电话骚扰已经铺天盖地,防不胜防,而当泄露的信息为诈骗团伙利用,更是让人忍无可忍。日前媒体就披露过一起海口一名交警利用工作之便,与保险公司职员勾结倒卖车主信息最终获刑的案件。泄露、出卖他人信息,轻松获得暴利又好似安全无虞,这更让违法者肆无忌惮。不法分子将这些信息层层转手,已经形成了涵盖收集信息、出售信息、实施诈骗等多个环节的黑色产业链。笔者担忧的是,大量个人信息已经不是是否被泄露的问题,而是被倒卖了多少次,被传播到多大范围,被哪些不法之徒利用过或将利用的问题。由此造成的大量经济、时间和精力损失与隐患,以及社会为相关违法犯罪付出的成本都是难以估量的。
非法倒卖利用公民个人信息的猖獗,显示出对其打击惩治力度的薄弱。个人信息保护难,难在取证难、维权难。单凭个人之力,即使能够锁定责任单位或不法分子,要进入司法程序,仍会面临举证难、程序多、耗时长等一座座大山,不少民众最终只能无奈地“哑忍”。目前,我国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相对滞后,一些规定法条内容过于原则、零散而抽象,缺乏可操作性,个人在发生信息泄露时,经常面临“事前无知情权、事中无选择权、事后无救济权”的窘况,处于弱势地位。
非法泄露个人信息暗流汹涌,因此,一道道守卫信息安全、事关民生大计的堤坝亟需建立起来。首先,每个个体都应做好防范,主动维权。民众需要进一步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尽量不随意提供自己的敏感信息。遭遇信息泄露的个人,有权立即要求删除有关信息或者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除了向管理部门和相关机构进行投诉举报,消费者还可依据《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通过集体诉讼和公益诉讼等法律手段进一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在监管部门一方,必须坚持依法保护个人信息,加大对非法收集、泄露、出售个人信息行为的打击力度,有关部门需要加快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的研究制订,从立法、立规及制订标准、建立技术保护手段等多方面,促进个人信息保护,重点加强对各类服务提供者的监管,加快实施安全审查制度。只有从根源上堵死个人信息泄露的后门,才能还民众一片无需在提供信息时思前想后、担惊受怕的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