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大数据嵌入产品的创作流程尤为重要

责任编辑:editor004

2013-07-18 09:03:21

摘自:360机房

笔者认为,大数据的潜力十分大,但是需要更好的将大数据嵌入产品的创作流程,一方面根据不同的数据维度收集有效数据,优化分析算法。

因此有时候基于消费者的数据分析可能会导致不科学的结果,另一方面过于强调大数据的分析作用会干扰创作过程,使得产品不伦不类。在创作风格受到干扰的情况下,导演的个人风格不再明显,会影响产品的多元化,降低产品的吸引力。在消费者队伍不成熟需要培育的情况下,这个过程尤其需要慎重。

围绕大数据推进影视投资在国内的环境目前还不够成熟。就互联网视频而言,中国视频网站的内容由资本的兴趣决定,但是国内的视频付费市场并不成熟,目前的主要盈利模式还是广告投放,很难完全以用户为中心决定影视剧的“配置”。

只有付费收视覆盖成本,多屏融合加速之后,视频服务才能突破网络计算机的范畴,成为“客厅文化”,才有可能实现由数据说了算的定制服务。

其次,营销必须和内容相关联,根据观众喜好定制的节目,不但可以被定向推送给关联观众,而且可以根据观众群的定位“定制”广告。最关键的因素则是国内的数据分析习惯并没有形成,一方面“万恶的收视率”“收视率造假”等收视率统计风波不断,另一方面精确的数据分析始终未能纳入影视剧投资成本,往往一本糊涂账,更不用提“算出”一部剧。

笔者认为,大数据的潜力十分大,但是需要更好的将大数据嵌入产品的创作流程,一方面根据不同的数据维度收集有效数据,优化分析算法,另一方面需要在产品营销,版权购买和创作及消费渠道等方面入手,使得大数据不只是一种更加,更渗入到公司的管理流程成为企业的经营资产和管理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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