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利用大数据技术提升社会保险的保障功能

责任编辑:editor005

作者:孙洁

2015-05-04 11:30:52

摘自:中国网

社会保险制度覆盖面的扩大不仅包含参保面扩大、参保人口和缴费人口的增加,更应包括受益面的扩大和领取津贴人口的不断增加。社会保险基金毕竟是参保企业和个人缴费形成的基金,是民生资金,老百姓有权了解基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编者按:今年两会,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理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教授孙洁特别关注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金的情况,她在采访中介绍,这三项社保基金有数千亿的基金结余,并呼吁把三项保险金领取情况纳入统计指标。以下是提案原文刊载。

经过近30年的努力,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社会优抚四项制度全面建立起来。其中,社会保险的覆盖面日益扩大,参保群体和缴费人口不断增加,基金收入、支出和累计结余规模增长较快,社会保障的统筹互济功能不断增强。进入新世纪以来,各级社会保障部门在提高社会保障的覆盖面、提高待遇等方面出台了很多创新举措,包括提高统筹层次,调整养老金待遇,扩大覆盖面,做小做实个人账户,简称为“提统”、“调待”、“扩面”、“做小做实”等。这些专门术语的通俗解读就是通过提高制度的覆盖面,扩大缴费群体规模,增大基金规模,提高基金的统筹互济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最终实现社会保险安全网的功能。

与此同时,通过对多年制度运行分析后我们发现,从1994年—2013年近20年中,工伤保险金(津贴)领取人占参保人不足1%,失业保险金(津贴)领取人口占参保人口最高2002年为6%,多年来一致在1%的低水平上徘徊,生育保险金的领取人数占参保人数的比例自2006年有数据以来一直维持在1—3%之间。这表明在100个社会保险缴费人中,分别只有1—6个人领取到了工伤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或者生育保险金等社会保险津贴。这反映出社会保险的参保、缴费和受益情况存在较大的脱节现象,超出了大数法则所允许的范围,领取津贴的受益群体远比参保人口和缴费人口少很多,在社会保障覆盖面、社会保险参保面不断扩大的同时制度受益面没有得到相应扩大。这一现象的存在,不仅意味着远未实现社会保险制度应保尽保的目标,而且带来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等现收现付制、无需基金积累的短期险种形成了巨额基金结余,并由此产生了尽快降低社会保险缴费率、扩大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渠道、基金保值增值等社会话题和强烈呼声。截止2014年底,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分别是1088.88亿元、4342.12亿元和578.63亿元。问题是,巨额基金结余背后有多少参保人领取了包括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和生育保险金等社会保险津贴,有多少人报销了医疗费,农民工、流动就业人员的领取情况,性别、年龄、地区分布等领取人的结构和水平怎样等这些情况目前没有掌握,缺乏相关统计数据,也没有纳入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范围。这些基金结余都分散、沉淀在地、市、县级统筹区域的政府手里,基金监管的难度加大。

社会保险制度覆盖面的扩大不仅包含参保面扩大、参保人口和缴费人口的增加,更应包括受益面的扩大和领取津贴人口的不断增加。我们不仅要使没有保障的人参加社会保障,更要使参加进来的人切实享受到制度的保障功能,这才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所在。

建议:

首先,在社会保障事业的相关统计和实际工作中,将社会保险、尤其是缴费型社会保险的津贴领取情况纳入年鉴、统计报表和统计公报中,以及社会保障的各项实际工作中。这有利于利用大数据技术更好地提升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保障功能,力争实现每个人都能在风险发生时得到有效保障。

其次,研究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保险金受益办法和扩大基金支出范围办法,适度放宽领取三项现收现付制保险金的领取条件,降低门槛,提高三项保险金的领取率和制度的受益面,有效发挥社会保险化解公民社会风险的功能。

第三,取消户籍限制和城乡身份限制。对于生育保险金的待遇计发和享受不应再受制于户籍限制。

第四,重视和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精算。改革多年来三项社会保险缴费率一贯制,结合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依据工伤、失业和生育所带来的收入损失风险的概率进行测算保险费的征缴和待遇计发,基金的收支应与人员的参保与受益在动态上应契合,并适时适度调整缴费率。

第五,定期公示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基金的征收、发放和基金结余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毕竟是参保企业和个人缴费形成的基金,是民生资金,老百姓有权了解基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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