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1月15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通过的《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创造了诸多历史,它不仅是全国首部大数据地方法规,而且从起草到出台前后仅历时半年,是贵州立法时间最短的法规。1月23日,有关部门组织召开了《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新闻发布会,首次披露了这部孕育时间最短,同时也是全国首部大数据地方法规出台始末。
据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大数据立法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工作小组组长张卫华介绍,在大数据条例之前,贵州省地方法规起草工作或由人大组织,或由政府部门组织,或者委托第三方开展。鉴于此次时间较紧,以前的几种模式首次被组合使用。从去年8月起,工作小组、贵阳市人大常委会、贵州大学分别作为起草单位分头开展了起草工作。
据统计,《条例》(草案)起草过程中,共召开各类论证会、座谈会、咨询会、讨论会30余次,书面征求领导意见30余人次,征求国内知名大数据专家等意见20余人次,听取部门、企业和研究机构等意见100余家数百人次。
“立法时间虽然紧张,但通过起草方式创新和紧凑高效征求意见,几易其稿后提请审议的条例草案,获得了高票通过。此次创制性立法,也推进了我省立法模式创新。”张卫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