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家春:我国大数据产业发展仍处初级阶段

责任编辑:editor006

2014-08-19 16:56:07

摘自:CCTIME飞象网

要加快大数据典型应用的推广,树立一批典型性、示范性应用,坚持政府引导、创新引领、应用驱动、企业主体、有序开放、安全规范的原则,来加快大数据产业的发展。要支持大数据关键技术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重点鞍山大数据基础设施、推进干间技术和产品的研发

8月19日消息,在今天举行的“2014中国国际大数据大会”上,工信部通信发展司副司长陈家春指出,虽然我们大数据发展的宏观产业环境在不断完善,大数据产业链正在加速形成,但是我国的大数据产业仍旧处在初级阶段。

众所周知,大数据是新一代通信技术的代表,是继互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之后发展的又一个新热点。当前,全球大数据产业日趋活跃,各国政府也逐渐认识到大数据在推动技术发展、改善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重大前景,纷纷布局、推动发展。

随着我国大数据发展的宏观产业环境不断完善,宽带中国战略的实施推进,地方政府也在陆续出台大数据的发展计划,通过各方努力,“目前已具备加快发展大数据产业发展的基础和态度,大数据产业链正在加速形成。”

然而,“我们也要深刻认识到我国的大数据产业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大数据相关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数据资源不够丰富,开放程度较低,大数据核心技术水平不高,缺少示范性应用等问题。”

为此,陈家春就推动我国大数据产业发展提出了四点看法:

一、要做好大数据发展的顶层设计,明确我国大数据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战略重点,统筹谋划大数据应用、关键技术研发与尽力法律法规。

二、要加快大数据典型应用的推广,树立一批典型性、示范性应用,坚持政府引导、创新引领、应用驱动、企业主体、有序开放、安全规范的原则,来加快大数据产业的发展。

三、要支持大数据关键技术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重点鞍山大数据基础设施、推进干间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大数据平台的建设,推动核心技术应用模式、商业模式协同创新和发展。

四、全产业发展、全局统筹规划发展大数据,防范泄露风险,加强隐私保护,并建立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大数据安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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