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公安部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数据机房及专线电路租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数据机房及专线电路租用项目
项目编号:1741STC4148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姗姗
项目联系电话:010-6268824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公安部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地址:北京东长安街14号
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公安部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 公安部廉正监督举报电话:12389 公安部廉正监督举报网站:www.12389.gov.cn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娟娟、刘姗姗、陈俊 010-62688223、62688248、62688251
代理机构地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100080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
采购内容 |
实施周期 |
实施地点 |
采购需求 |
01 |
数据机房及专线电路租用 |
合同签订后20日内交付机房、开通专线并验收合格,进入租用期,租期1年。 |
招标人指定地点(公安部办公区和 IDC机房所在地) |
通过租用机房和两条2.5G专线电路,建立公安部办公区与租用机房之间的连接,解决当前机房空间不足的问题,满足今明两年新增3000台设备部署需求。 IDC机房所在位置应在距公安部办公区80公里以内。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即:(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根据本项目特点,投标人特殊资格条件: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覆盖范围:全国,业务种类包含: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覆盖范围包括:北京市或河北省或天津市,业务种类包含: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和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的单位或其经营许可证中载明的经批准的控股公司;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的组成单位数量不得多于2家;5)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7)法律、行政法规、招标文件关于“合格投标人”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451.67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2月13日 16:00 至 2017年12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0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1月0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27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供应商购买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详见附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使用信用记录结果、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